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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房产证被扣押 欲索要却让提供"住房证"

2015-05-13 08:46   来源:大河网    打印本页 关闭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5月11日,郑州二七区太和路88号院的芦先生为了证明自己对所住房子的所有权,拉着河南商报《陪你去办事儿》栏目记者见了一圈邻居。

  而事实上,他的房产证已于数年前办好,但一直被单位押着。

  按照郑州铁路局的内部规定,要领到这个房产证,芦先生必须先提供他当年分房子时单位给的“住房证”,以证明这个房子确实是分给他的。

  讲述

  房产证办好了却押在了单位

  芦先生说,他是1991年退伍转业到郑州铁路局的。那时,他和太和路88号院里的所有职工一样,按时向单位交房租,但房子的产权归单位。

  芦先生在这房子里一住就是十几年。2006年,单位通知职工,根据面积不同缴纳数额不等的费用,就可以把产权转让给个人。职工们纷纷行动起来,芦先生也交了数万元钱。

  接下来就是等待房产证的日子。芦先生说,一直等到2013年前后,他在郑州市房管局确认,他的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和其他职工的房产证一起拿到了郑州北建筑段房管所。

  “房管所要我拿手续,身份证、住房证、交费收据和100块钱办证费。”他说,他转业的时候并没有办理“住房证”,是拿着单位的推荐条子住进来的,“所以现在我也提供不了。”这一卡,就拖到了现在。

责编: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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