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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执行十二年 拒不赔偿法不容

2017-09-28 13:48: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9月28日消息 2005年7月18日,家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李村的李某驾驶农用四轮车在南石公路西华县西夏镇庄铺村村头,将正在执行公务的西华县公安局干警杨某撞死,后逃逸。2006年2月13日,李某被抓获。后经西华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赔偿受害人之妻张某经济损失23350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被送往监狱服刑,民事赔偿未履行。

  2006年8月18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李某在监狱服刑,法院多次到其家中与其家人沟通,就民事赔偿部分能否予以给付一部分,李某的家人因李某被判刑拒绝赔偿。2012年,被执行人李某刑满释放后就外出打工,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张某由于未得到赔偿款,还需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赡养父母公婆,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并多次上访,形成不稳定因素。法院为解决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实际困难为其申请了一部分司法救助款,同时加大了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执行力度。

  经与公安协商,将被执行人李某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予以逮捕,进行网上追逃。2017年8月30日,郑州铁路公安将李某抓获,送进了看守所。(通讯员 刘红梅)

编辑: 张航
关键词: 西华县;公安局;服刑;赔偿;逮捕

逃避执行十二年 拒不赔偿法不容

2005年7月18日,家住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李村的李某驾驶农用四轮车在南石公路西华县西夏镇庄铺村村头,将正在执行公务的西华县公安局干警杨某撞死,后逃逸。2006年2月13日,李某被抓获。后经西华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赔偿受害人之妻张某经济损失23350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被送往监狱服刑,民事赔偿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