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6-03-30 14:33:00 来源:大河报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昨天下午3点,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河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徐哲成为首任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对全省法院涉及环境资源类的民事、行政案件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时机成熟,将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该庭将加强对环境资源领域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审理,督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据了解,目前,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负责由省法院审理的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对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指导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等。
省高院副院长刘晓云表示,省高院将引导各类合法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去年年底,郑州上街区马固村文物被拆的事件,被大河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2015年10月,郑州中院受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郑州市上街区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政府、上街区峡窝镇政府、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案,此案是我省环境公益诉讼的破冰之举,预示着河南法院已向社会打开环境公益诉讼的大门。这也是全国第一起涉及文物保护的环境公益诉讼。
对于该案的进展,徐哲披露,目前正在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开庭时间马上就会确定,届时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公布。
线索提供志远乔良
编辑:李东
关键词:环境公益;环境资源;高院;审判庭;行政案件;民事;上街区;生效裁判;河南省;权属争议
(记者 李贵刚)河南29日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用司法的“刑”向生态问题“宣战”。2015年10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郑州市上街区马固村村委会等被告一案,预示着河南已向社会打开环境公益诉讼的大门。
2016-03-29 19:52:00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环境公益诉讼元年,社会组织提起的多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法顺利立案,数量大幅上升。2015年,全国14个省、直辖市受理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包括江苏、贵州、山东、福建、浙江、宁夏、辽宁、湖南、河南、海南、天津、北京、安徽和四川。
2016-03-26 04:24:00
徐州5家电动车厂商因污染环境获刑 又被公益组织起诉,2014年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被告郭以峰、李贵英在其家中从事酸洗、电镀加工,将生产的废水排放到院外水坑内,造成当地环境严重污染。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刘铁山在丰县常店镇卜老家村非法进行金属件电镀生产,将生产中所产生的工业废液直接排放到卜老家村河水中,造成当地环境严重污染。
2016-03-24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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