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将启用
2015-12-29 10:58:00 来源:大河网
制图/郑萌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12月28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将启用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简称执法证),旧版执法证予以废止。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应主动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否则对方有权拒绝。
此外,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也同时启用。
执法不亮证 公民有权拒绝
为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启用新版执法证和监督证,201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旧版执法证和监督证同时予以废止。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凡依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权限,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未依法取得执法证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不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投诉。
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出示监督证表明身份。不出示监督证表明身份的,被监督的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
执法人员身份来这儿查
河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查询系统向社会开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http://www.hnfzw.gov.cn/)“河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或者扫描证件背面右下角二维码防伪标识,对执法证持证人员信息和证件是否有效进行实时查询。
编辑:李东
关键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权;法制网;二维码;2010年;我省;cn;hnfzw
12月28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将启用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简称执法证),旧版执法证予以废止。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
2015-12-29 10:14:00
8月1日起,江西省南昌市行政执法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将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当行政执法人员因调动、辞职、辞退、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开执法岗位的,将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并注销。
2015-07-18 06:35:00
6月15日,盐池县申领行政执法综合法律培训班在县党校开班。培训班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2015-06-16 2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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