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税务系统“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30条措施》的通知(琼税函〔2021〕199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各派出单位,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近期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278号)要求,省局制定了税务系统“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30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9月30日

海南省税务系统“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30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近期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278号)要求,发挥“店小二”精神,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省政府“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作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精神,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制造业(即“3+1+1”产业),“五网”基础设施,民生公共服务,社会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的三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为市场主体纾困解忧。通过分类分级建立项目全流程、全要素统筹保障体系,使各职能部门围绕项目推进形成合力,全链条推动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持续推动海南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措施

(一)服务企业15条措施

1.网上办税更便利

(1)推出线上帮办服务。纳税人通过微信扫描“码上办”二维码,可点对点咨询问题或授权税务人员远程帮助其网上办理业务,实现问办结合、问办同步,办税缴费快速响应。

(2)推出远程办税服务。在重点园区等企业集中地安放V-TAX可视化设备,纳税人可远程连接税务人员,实现屏对屏互动交流,让纳税人感受到“上门服务”的便利体验。

(3)推进申报预填服务。试点财务报表自动转化纳税申报表功能,实现自动预填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部分栏次数据,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4)推行电子专票网格化服务。推进新办纳税人使用电子专票,为使用电子专票的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开票、受票网格化辅导服务。

(5)精简提速退库审核。进一步完善电子退库审核系统,减少纸质资料传递,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将退库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有效加快退税资金到账,减轻纳税人负担。

2.分类服务更精细

(6)关爱服务特殊人群。针对偏远地区、老年人、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分局包片包干负责上门或远程服务,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专窗,提供个性化辅导服务。

(7)服务小微企业。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推送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

(8)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为“专精特新”企业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设置“专精特新”企业联络员,提供点对点服务,答疑解惑、收集意见建议、响应解决涉税诉求。

(9)服务大企业。组建大企业个性化服务“首席联络员”服务团队,为大企业复杂涉税诉求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

(10)服务自然人。拓展“掌上办税”,实现自然人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税收以及车船税掌上办理。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地产交易双方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系统自动计算税费,减少办理时间。

3.精确执法更温情

(11)推行承诺告知制度。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12)推行“首违不罚”。对于首次发生“首违不罚”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13)助力大企业风险内控。开展大企业税收体检和风险提醒,帮助大企业纳税人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提高其税法遵从度。

(14)提速简易注销办理。提供简易注销前未办结事项查询功能,便于纳税人及时处理未办结事项,提高简易注销办理速度。

(15)简易处罚网上办理。实现系统自动发起简易处罚,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接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并缴纳罚款。

(二)服务项目10条措施

4.倾情服务更贴心

(16)开展纳税服务体验。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前体验期,在各类税费服务产品推出前公开招募服务产品体验师先期体验,根据体验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完善服务产品。

(17)协调解决跨区域事项。积极开展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协调工作,为大企业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提供“一对一”全程服务。强化大企业涉税需求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协调、沟通确保税收政策执行统一性。

(18)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充分落实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人才聚集,适时开展企业实质性运营事后核查,帮助企业规范引进高端紧缺人才。

(19)设立总部经济企业“首席税务服务师”。主动对接、前置纳税服务,为有意向来琼投资的重点企业,提供本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新办纳税人业务套餐和电子税务局业务清单辅导等,帮助企业顺利进驻发展。

(20)加强重大项目税收效应分析。通过重大项目涉税数据共享,在相关部门推送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签约项目企业清单基础上,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签约项目企业税收效应分析。

5.事项办理更简易

(21)提速企业开办服务。继续加大“非接触式”办税推广力度,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同步免费邮寄新办纳税人的发票和税务Ukey。

(22)取消再投资备案。取消对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进行税务备案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跨境投资者办税成本。

(23)简化对外支付备案。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对于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同一笔合同,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无需重复提交备案表等资料。

(24)优化城镇垃圾处理费缴纳。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费手机扫码缴费、作废、开票一码办理。

(25)推行风险发票提示提醒。实现风险发票信息主动推送,系统自动触发风险发票申报提示提醒,及时告知纳税人对查实风险发票进行进项税款转出。

(三)服务基层5条措施

6.减负增效更落地

(26)减轻基层负担。在落实政策、制定措施、部署工作、调研督查、巡察督察前,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注意扎口管理,加强统筹整合、预审把关,避免交叉重复,并给基层预留必需的准备和完成时间,坚决防止和纠治“不接地气”“层层加码”“一刀切”等问题。

(27)及时响应基层诉求。一是“有问必答”,对基层请示事项的办理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二是“跟踪督办”,对基层提出的困难、堵点,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督办,限时办结。

(28)加强通报问责。对基层请示和诉求办理、答复不积极,工作不力的部门由局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29)做实基层联系点机制。各级税务局党委认真落实“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机关与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制度,采取沉下去、请上来的方式,收集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30)加强税务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实现党员活动室等党建阵地全覆盖,创建一批“四强”党支部,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税务党建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强化统筹部署,明确责任,层层压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在分解定责中主动担当、主动认领,确保措施抓紧抓细抓实。

(二)凝聚合力,打造良好氛围。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注重与外部门联动配合,同频共振、统一行动,扎实抓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举措的落实;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及时总结并报送好的经验做法,省局将适时推广。

(三)建立机制,有序接力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在经常、 融入日常,作为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重要途径,作为推动政策落实、优化工作流程的重要方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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