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11月18日消息(记者钟宁)11月18日下午,“海南自贸港请您来投诉”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详细介绍了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及问题受理等相关情况。今后在海南遇到营商环境问题可第一时间通过该平台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央广网发 曹文琦 摄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张相国介绍,自6月30日海南省政府设立“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以来,得到广大商家企业的大力支持,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营商环境问题,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态度是“绝不回避、接诉即办,实事求是面对、依法依规解决”。记者了解到,平台上线4个多月来,受理各类问题投诉707件,办结412件。
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是搭建市场主体反映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的重要渠道、收集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重要平台、畅通政府和市场主体沟通互动的重要桥梁。张相国介绍,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的主要功能和作用,通俗来说就是“请您投诉遇到的营商环境问题,为海南自贸港的营商环境出谋划策”,可概括为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和问政于企的“三问”。
该平台受理解决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八类:
一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反规定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办事事项、办事环节、办事材料或者延长办事时限的;
二是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许可,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的,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不按照规定听取市场主体意见的;
三是拒绝、推诿、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不担当、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门好进、脸好看、不办事,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以罚代管、过度执法的;
四是新官不理旧账、不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司法机关生效裁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的;
五是对市场主体故意刁难、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的;
六是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是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的;
八是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各类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反映问题。海南省政府、各市县、有关部门官网以及微信小程序、“海易办”(原“码上办事”)App等都开通了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同时,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线下主动对接摸排,加强与企业的个别访谈和暗访,了解诉求、发现问题、听取意见。
对于接到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工作专班将认真梳理,加强分析研判,确定问题性质和责任主体。实行分级核办、限时反馈、复核回访和加强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