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7月31日消息(记者徐培培 蔡文娟 实习记者李思莹)7月30日,央广网发布《人才房为何租给培训机构?业主提异议主管部门暂未回复》一文,报道了海口永秀花园(也称“海口时代城”)原本用来解决引进人才过渡的住房,却“变身”培训机构自习室一事,引发各界关注。
  虽然相关各方对此作出回应,但随着记者深入调查却发现,此事依然疑点重重,众多关键性问题仍没有得到实质性解答。
  一问:永秀花园是否为“人才公寓”?
  涉事的房屋是否为“人才房”?房屋租赁方和相关主管单位给出的答案并不一致。
  记者在网络检索时发现,在海南控股、润思租赁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海南主流媒体的宣传中,永秀花园项目作为人才公寓的宣传比比皆是。
  

 

关于该项目的介绍 (图片为微信公众号截图)
  润思租赁在其《关于永秀花园人才房租赁情况的说明》中表示:该公司运营的永秀花园人才公寓项目是海南首单REITs产品,共有1035套公寓房,属纯市场化运作项目,有别于政府机构提供的人才保障公寓。目前公寓房已入住357套,入住率不足40%,主要租赁对象为海口美安开发区及周边诸多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职工。
  而在海口市住建局《关于媒体反映永秀花园部分房屋出租问题的情况说明》中则指出:经核查,海口永秀花园小区无人才公寓。
  根据海口市住建局的情况说明,永秀花园项目是由海口投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8年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向海口投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1035套普通商品住房房源,作为海南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首期基础资产房源,并由该项目公司发行及运营基金。该房源目前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润思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按市场化租赁住房对外运营管理。
  市住建局的说明中还提到,省、市相关文件对人才公寓的规定是指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海口市人民政府印发《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中所明确的:人才公寓是面向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经省级职能部门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供应,每人限供一套。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无偿赠与100%产权。人才公寓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市县政府负责建设、购买、分配和管理。
  那么,涉事房屋是否属于人才公寓,目前仍没有统一说法,有待进一步确定。
  二问:海研之翼到底租了多少套“人才公寓”?
  天眼查信息显示,海研之翼隶属海南海研之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法人代表闫某某。
  

 

海研之翼注册信息(图片为天眼查截图)
  记者发现,在美团、抖音等团购及社交平台,海研之翼培训自习室地址均为长滨路时代城北一区,其团购项目包括自习室、餐食、公共课、住房等。客服人员也曾明确向记者表示,培训机构的用房均系租赁而来,目前共有40多个学生,两人住一间宿舍,还在正常招生中。
  

 

集训营团购平台信息(图片为平台截图)
  在之前的采访中,记者获悉,海研之翼共租下永秀花园多套人才公寓,其中两套房用作自习场地,剩下的房用于学员住宿。其招生广告中也显示,集训营收费价位从6千到2万不等,分为2-6人间全日制住宿,还开设餐厅提供学员餐食。
招生广告 央广网发 业主 供图
  润思租赁对该情况也在《说明》中作出回应:经查证,两套人才公寓房的承租人为山西财经大学的两名毕业生,符合我司承租人资格要求,但两名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公寓,将房屋给一批准备考研的应届毕业生使用,且与同楼居民产生矛盾,造成影响。
  此外,记者调查中了解到,两名承租人其中1人是海南大学在读研究生,也是“海研之翼”机构的法人代表,另外1人为“海研之翼”机构的后勤人员。
  然而对于润思租赁“承租人为两名大学生……将房屋给应届毕业生使用”的说法,市住建局则表示:经核查,海南大学40余名应届毕业生已毕业离校,为了准备年底考研,向润思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10套三居室,其中8套为居住,2套用于举办培训班,并自行邀请培训机构来做考研辅导。
  这两名大学生到底租了几套住房?这10套住房到底是这两人租的还是这40名大学生租的?两个单位说法不一,有待进一步确认。
  三问:海研之翼是否具备开办资格?
  早前调查中记者曾看到,润思租赁相关工作人员回复业主的信息中有提到过,7月27日上午10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到达现场,并对海研之翼考研机构的办学资质无异议,表示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下,住宅可以作为经营注册地。
润思租赁回复业主截屏 央广网发 业主 供图
  而在润思租赁给媒体的相关回应中记者却了解到,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机构定性为“无证照开办盈利性自习室”,违反了《无证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已停止使用。润思租赁表示,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局的意见,已要求机构在办理好证照之前停止使用自习室,即办证后可以开展考研学习的商业业态。
  同一个主体,回复不同方面的说法却并不一致,其中缘由几何?
  四问:“人才公寓”是如何租给培训机构?
  记者在海南控股官网上看到一份关于永秀花园人才公寓公开竞价租赁项目招租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到:承租人需在招租人对公寓的统一规划管理标准和人才入住标准范围内开展租赁运营业务;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将严格规定,承租人保证人才公寓人才居住属性,不得整体转租、不得将住房改变为经营用房。要对入住人员进行资格管理,每月报送入住人员花名册和人才证明。
  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7月29日下午,市住建局已约谈了润思租赁负责人,要求不得将住宅房屋租赁作为营业用房。对出租用于员工宿舍的房屋,要求加强对出租人的管理,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所有出租的房屋,要求办理相关租赁备案手续,并接受秀英区住建部门的监管,规范房屋租赁经营行为。润思租赁涉嫌违规行为将被移送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查处。
  润思租赁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整改,对于2套用于培训班的房屋,将在一周内清理;对租赁用于员工宿舍的房屋,将联合承租企业加强对员工管理,不得扰民。此外与业主约定择日在有关部门的组织下再次进行会谈,且与承租人同步协商沟通解决办法,妥善解决居民诉求。
  至此,承租人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事实已经确定,但作为房屋租赁主体的润思租赁在此过程中是否尽到应有的监管责任?相关规定是否变成“一纸空文”?后续处理能否令各方满意?央广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