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宗诈骗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海口女子梁某在2019年至2023年间,通过虚构多种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00万余元,被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悉,2019年至2023年间,梁某为购买彩票及个人花销,以办理回迁房、退休社保、编制内工作以及借贷款等名义实施诈骗。其中,以办理回迁房名义诈骗的金额最为巨大。梁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拿到海口市的低价回迁房,以此诱骗多名被害人支付定金。她不仅虚构了有位当“高官”的“哥哥”,还带领部分被害人参观自己所住的经济适用房,以增强其谎言的可信度。受害者方某、文某、韩某等62人因此被骗取了近800万元,金额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在办理退休社保方面,梁某同样利用虚构的关系,谎称可以帮助未交齐社保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从而骗取钱财。詹某和陈某就是因此被骗的受害者,她们分别向梁某支付了7.45万元和9.97元,但均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此外,梁某还以帮忙介绍有编制的工作为名,骗取了两名受害者的钱财。她向阿育(化名)谎称可以介绍其儿子到有编制的单位工作,骗取了7.6万元;又向阿兰(化名)谎称可以帮她女儿安排到政府部门工作,甚至谎称可以任主任科员,骗取了33万余元。
除了上述诈骗手法外,梁某还以借贷款的名义进行诈骗。她谎称有同学可以贷款给符某,骗取了符某近20万元;又谎称自己卖房需要办理手续,向王某借款24.76万元。
2023年7月13日,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梁某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警大队接受调查。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90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龙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被告人梁某向各被害人退赔相应金额。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增强防骗意识。在面对各种诱惑和承诺时,要保持冷静,理性分析,切勿轻信陌生人的虚假言辞。同时,对于涉及钱财的交易和承诺,务必谨慎对待,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和资质,以免上当受骗。(邓海宁 蔡莉 龙晓岚)
长按二维码关注精彩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