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主持召开绥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孙飚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孙飚为绥化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月波、李红霞、寇洪泉、孙景山,秘书长姚民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文琴,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峰,市法院院长王双近等列席会议。    

  会议分为第一次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

  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子林辞职的决定;听取审议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孙飚任职情况的说明;听取审议和通过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孙飚为绥化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听取审议和通过了监票人名单。

    

  孙飚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命事项。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孙飚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孙飚为绥化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李元学为孙飚颁发了任命证书。    

  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孙飚进行了宪法宣誓。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指出,孙飚同志满票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代理市长。这充分表明了市人大常委会对省委决定坚决拥护的积极态度,充分表明了全体组成人员对党、人民和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觉悟。孙飚同志理论功底深厚、政治坚定成熟、领导经验丰富、思想解放超前,抓工作有思想、有韬略、有魄力。相信孙飚同志一定能够在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供职承诺,发挥自身特有优势,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带领政府一班人,为全力推动“都城地”建设更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化做出突出贡献。(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 刘华鹏)

  公   告

  2021年3月29日,绥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孙飚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29日


  孙飚同志简历


  孙飚,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

  1989.09  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92.07  省水利冲填工程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大修厂副厂长

  1996.03  省水利冲填工程处大修厂厂长(1993.09--1996.06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水利工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1.04  省水利冲填工程处纪委书记

  2002.06  省水利冲填工程处副处长兼纪委书记

  2003.10  省水利第五工程处处长、党委副书记 (2003.06--2005.07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9.05  省引嫩工程管理处党委书记、省引嫩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2011.12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4.04  省三江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2016.12  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2018.03-2018.07中央党校中青2班学习)

  2018.12  黑河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

  2019.01  黑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9.09  黑河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管委会主任

  2019.10  黑河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0.04  绥化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21.03  绥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