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为缓解市区交通早晚高峰压力,方便市民出行,自10月8日起,优化市直和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时间。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错峰上下班实施区域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等6区,在此范围内的市及6区两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统一调整为8时至17时,午休时间不变。同时倡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单位根据实际,自主采取优化错峰上下班措施。

通知指出,其他区、县(市)可参照市、6区错峰上下班时间,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上下班时间。中小学上学、放学时间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执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上下班时间保持不变。国有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参照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错峰上下班时间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主动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对接,确保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着眼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工作不断档、管理不缺位,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马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