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李海菊、翟一杉)今年以来,河北省衡水市滨湖新区选择肖家庄村等15个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他们在全区土地确权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上,理顺工作机制,强化指导实施,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迈出了坚实步伐。

  科学统筹,完善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区情实际,衡水滨湖新区三部门印发了《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审核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制定发展途径、运营机制、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同时,中共衡水滨湖新区工作委员会、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衡水滨湖新区2020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范围、实施步骤、经营模式、资金安排、绩效目标等,细化政策内涵,制定了工作举措,有效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

  强化管理,全程监管,确保试点资金专款专用。衡水滨湖新区财政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试点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资金主要扶持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支出,同时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滨湖新区将此项试点工作列入《各乡镇和区直单位2021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和《中共滨湖新区管委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督查,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包联帮扶,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滨湖新区试点村,建立了领导包村、部门联村、第一书记驻村三位一体帮扶机制,整合扶贫、龙头企业等部门力量和人、财、物各类资源,在政策上、资金上倾力扶持,形成政府牵头,村为主体,各涉农涉经部门共同参与,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确保试点村项目如期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