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石家庄7月10日消息(记者王志达)为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弘扬生态文化,更好地搭建生态环境实践平台,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

  《通知》明确了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目的、申报条件、工作要求、申报原则等内容。《通知》指出,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应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社会效益,能对广大社会公众开放,各项企业行为符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以下四类企事业单位可申报创建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一、具有公众生态环境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等。

  二、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三、环境监测站、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等。

  四、具有生态环境教育功能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厂矿、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等。

  近年来,河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已累计创建44家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它们包括环保设施类18家、科技场馆类8家、自然生态类8家、农业示范类4家、社会民生类4家、工业企业类2家。其中,河北省科学技术馆、承德市围场红松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家庄市植物园等3家单位被生态环境部、教育部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据悉,这些生态环境教育基地为公众提供了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场所,促进了公众对生态环境的理解和支持,激发了公众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热情和积极性。

  今年,河北省将在巩固现有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拓展各地的生态环境教育资源,力争创建工作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以及工业企业等方面有所突破。

  《通知》要求,创建活动坚持“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教育基地评选办法和评估标准,进行申报和评估,申报工作将于7月底结束。随后,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基地的评估、审查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