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9月18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教育厅消息,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申请、县和市教育局层层申报、专家组评估的基础上,经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经贵州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定,同意贵阳市第六中学、桐梓县第一中学、贵州省思南中学、都匀第一中学和长顺民族高级中学等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升类评估,遵义市第十五中学和贵州省三都民族中学等2所学校通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评估。

  评估结果:贵阳市第六中学、贵州省思南中学、都匀第一中学为一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桐梓县第一中学、长顺民族高级中学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遵义市第十五中学、贵州省三都民族中学为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上述学校收费事宜明确: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一类每生每学期10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900元,三类每生每学期800元,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贵州省教育厅在通告中要求,学校要及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收费标准变动情况,使用贵州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市(州),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公示工作。学校要在官方网站及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新的收费标准,同时在校园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发改、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校按规定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要适当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