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消息:今年上半年,贵阳市经济社会和企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宏观经济回暖,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回升。

  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606元,同比名义增长4.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9元,同比名义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0%。 

  城乡居民收入 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回升,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0%,环比一季度(1.6%)回升2.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1.5 %)高2.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0%,环比一季度(4.5%)回升2.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3.7 %)高3.2个百分点。

  二是绝对量和增加量上居全省首位,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排位前移:从绝对值看,上半年贵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606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7998元)高260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9元,比全省平均水平(4901元)高3708元;从增加值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值为793元,比全省平均增加值(699元)高94元,比全国平均增加值(313元)高48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值为556元,比全省平均增加值(327元)高229元,比全国平均增加值(291元)高265元,居全省首位。从增速看,上半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4.0%,与全省平均水平一致,位居全省第七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6.9%,位居全省第八位,较上年同期上升一位,增速排位前移,为近三年来首次上升。

  此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城镇高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46:1下降为2.39:1,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四大项收入 呈“三升一降”

  一是工资性收入小幅增长,增速回升: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4.2%,环比一季度回升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7.4%,环比一季度回升2.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为64.6%、60.9%,对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67.6%、65.1%,工资性收入仍是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支撑。二是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城乡表现各异:上半年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同比仍呈下降态势,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4.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5.1%,与一季度基本持平。城镇居民家庭财产净收入2338元,同比上升4.0%;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180元,同比上升54%。三是转移净收入增长加快。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2427元,同比上升7.5%,比一季度加快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12.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771元,同比上升51.5%,比一季度加快15.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30个百分点。(杨露燕 记者 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