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柳州11月13日消息(记者黄月芬)11月12日,有车主爆料,当天晚上7点30分左右,在三南高速柳州往三江方向距离凤山出口3公里处,遇到一辆逆行的小轿车,该车逆行在最里侧车道,开着远光灯,且车速非常快。

记者从广西交警部门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向行驶、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友,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发交通拥堵,重则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