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首页滚动

专家:仅靠税费难解决拥堵 征收机动车排污费尚有法律障碍

中广网 2010-02-05 07:49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其次,每年三五百元的排污费并没有阻止单位或个人买车的意愿,试点城市的机动车数量没有因为这一单项政策而减少。

  征收机动车环境税涉嫌重复征税?

  “其实我国早就有环境税收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孔志峰博士说,探讨环境税问题,首先要厘清,环境税和环境税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尽管目前我国还没有环境税这样一个独立的税种,但环境税收政策已经运行多年。

  比如,2009年成品油价格改革后,在油价中有了“燃油附加税”的成本,专项以消费税名义出台税收政策就可以看做是一种环境税,因为它起到的作用就是增加使用者的成本;再有,增值税中的一些减免条款,实际上也体现了环保的理念。这些环境税收,可以称为“融入型”的环境税。而单独设立一个环境税,则仅仅是整个环境税收中的一个“独立型”税收政策。所以,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我国已经有了环境税。

  据专家介绍,成品油价格改革时,在油价中附加“燃油附加税”就是为了增加开车成本,但目前的结果是,2009年年底,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跨入了“400万时代”。有媒体比喻说,以北京常住人口1600万来计算,每个北京人的脚下都踩了一个轮子。

  正因为已经收取了“燃油附加税”,所以有专家指出,如果再征收以遏制污染为名的机动车环境税,有重复征税的嫌疑。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从“十五”期间就开始研究环境税,曾经向有关部门提交“中国环境税收政策框架设计与实施战略”,他介绍说,在他们设计的框架中,环境税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是对排污排放征税,第二是对污染产品收税,第三是征收生态保护税,第四是征收碳税。但他表示,在以往设计的框架中,并没有机动车环境税这一概念。王金南认为,靠开征环境税来解决拥堵和污染问题是不现实的。

  另外,在王金南看来,如果真正要开征机动车环境税还有很多基础工作要完成,比如税基和税率的确立。

  还有专家说,要开征环境税首先要明确其意义,究竟是为政府筹集污染治理的资金,还是为了调节社会行为。如果是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如何做到专款专用也是值得政府研究的大课题。

  单一政策解决不了城市拥堵

  美国环保协会中国办公室的负责人张建宇说,解决拥堵问题政府只能打组合拳,单一的政策绝对解决不了拥堵。

填写好友的邮件地址:(如同时推送多个邮件地址,请用“;”号隔开) 
责编:陈江南 来源:中国青年报

相关新闻

我要评论

中央台简介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版权声明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100866
客服热线:86093114 400-668-0040传真:63909751
E-mail:cn@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 京ICP证09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