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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改革创新出现失误领导干部可申请免责

2015-02-05 10:27:00  来源:兰州晨报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兰州2月5日消息 2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大力营造鼓励和支持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于攻坚、勤于工作、乐于奉献的社会氛围,兰州市出台规定,兰州市管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但存在“工作创新中经验不足和方法不当”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免责。

  根据规定,兰州市市管领导干部,不违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经过了民主决策程序并有书面证明,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在履行职责中虽有失误、失察、失当等行为并造成损失或影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但具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经过严格核实审定后,可免于问责。

  这五种情形具体为: 一是因改革措施不配套不完善的;二是因工作敢作敢为、动真碰硬,主观上没有故意的;三是因在工作创新中经验不足和方法不当的;四是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履职尽责的;五是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对领导干部实行免责,兰州市将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对有《规定》中所列情形需免责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未正式启动问责处理程序前,由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当写明免责的事实、依据。

  兰州市纪委(监察局)接到申请后,会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依申请事项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免责的建议。并由市纪委(监察局)向市委常委会汇报调查结果和建议,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免责的决定。此外,根据规定,对于被免责的干部,如在同一项工作、同一个问题上再次出现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较重影响的,不再免责。(首席记者崔亚明 实习生李慧娟 汪少芳)

  原文标题:改革创新出现失误领导干部可申请免责

  原文链接:http://www.lzcbnews.com/html/2015-02/05/content_308208.htm

编辑:岳菲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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