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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海关破获水上偷运走私毒品案 查获新型毒品“咳嗽水”逾3千瓶

2017-07-26 10:2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7月25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埔关 摄影林晓薇)记者25日从广州黄埔海关了解到,该关近日成功破获一起水上偷运走私毒品案,该案共计查获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成分的止咳水3522瓶。

  

  

  6月12日,根据情报线索,黄埔海关在大铲岛附近水域查扣了一条涉嫌走私船舶中歧轮268号,该船向海关申报空船入境,利用舱底改装的暗格夹藏走私大量硬盘、红酒、皮草等高价值商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初估案值约7000万元。6月23日,海关工作人员在私货仓对上述货物进行查验清点时,发现其中含有“咳宝”、“依定拿”、“咳快治”等8种不同品牌的进口止咳水共计3522瓶。经鉴定,该批止咳露均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成分,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服用容易成瘾。

  2015年4月3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公告》,已将含有上述成分的复方口服液列为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该类止咳水按正常渠道进口必须要有专业从事进出口药品的医药公司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该药品的进口许可证,并根据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口,海关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该案的破获对有效打击止咳水非法流入、滥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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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颁布实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将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从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等环节,对两类精神物品严格规定。条例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两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销售。此外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业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止咳水因为购买方便,隐蔽性强、价格低廉等原因,近年来俨然已成为新型致瘾药物,在青少年群体中日益泛滥,许多地方甚至已经流入中小学校园,药水变成祸水,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危害。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广州;海关;毒品

广州黄埔海关破获水上偷运走私毒品案 查获新型毒品“咳嗽水”逾3千瓶

止咳水因为购买方便,隐蔽性强、价格低廉等原因,近年来俨然已成为新型致瘾药物,在青少年群体中日益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