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详情

 

  央广网广州8月18日消息(记者 夏燕)8月17日晚,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收紧人才购房政策。

  据了解,该政策是在201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基础上进行调整。记者比对调整前后的政策发现,此次发布的政策中,南沙区对不同类别的持卡人才购房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通知》明确,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住房,需要满足两项条件。一是符合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二是能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南沙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补缴。

  而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的持卡人才,购买住房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居民购房政策保持不变,即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此外,《通知》明确,调整执行时点延续广州市以往做法。即2021年8月17日24:00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网签时点的原相关政策执行;2021年8月17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交易时点的原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