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央广网发)

 

  央广网东莞8月2日消息(记者 夏燕)8月2日凌晨,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莞八条”。

  “莞八条”针对当前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土地竞拍、住房限购、金融监管、税收调节、二手房价、销售管理、治理乱象、住房保障等八个方面提出一揽子措施,加大调控“组合拳”力度。

  在税收调节方面,东莞借鉴部分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的做法,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加大交易转让成本,抑制“短炒”投机行为。

  《通知》明确要求,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如何判断交易适用旧政策(2年)还是新政策(5年)?8月2日东莞市税务局对“莞八条”进行解读指出,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8月1日24:00前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旧政策执行;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8月1日24:00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东莞对政策进行解读。(央广网发)

 

  在强化住房限购方面,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对弄虚作假骗取社保证明的购房人,禁止5年内在东莞购买商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明确要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制度。《通知》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下架虚高价格房源,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的挂牌价格。

  此外,《通知》还明确加强认购销售管理。首次将商品住房认购环节纳入监管,建立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对热点楼盘实行公证摇号选房、积分排序选房、延长限售年限等,促进公平公正销售,遏制收“茶水费”等乱象,支持刚需自住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