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张胜强摄)

  央广网广州7月27日消息(记者张胜强)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7月27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方案》进行解读。
  据介绍,《方案》提出了6项任务、24项改革措施,包括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健全智慧救助体系、增强兜底功能、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引导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提升服务能力等。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表示,广东将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我们针对低保、特困和支出型困难群体等不同需求的对象层,建立三个救助圈层,细化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性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聂元松说。
  其中,专项救助的范围从低保、特困扩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同时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衔接,将专项救助范围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宽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聂元松表示,到2021年底,广东全省乡镇街道将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的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的100%覆盖。
  此外,为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水平,广东将建设大救助信息平台,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同时,探索建立粤港澳跨境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推进跨境粤港澳居民社会救助工作。
  《方案》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数据显示,截止6月底,广东全省低保对象143万人,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00元、734元;特困供养人员21.9万人,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528元、1274元,位居全国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