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6月25日消息(记者 张胜强)广东是化工大省,也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大省。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

  根据近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凌晨0至6时,广东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均超过了1/3。
  此次印发的“十二项措施”,涵盖了危化品源头管理、危运企业路面管控、车辆检验、科技支撑、应急处置、事故追责等7个方面。
  其中,为强化危化品源头管理,措施要求源头企业要对所有设备设施、物料、从业人员、作业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对进库装卸的运输车辆、驾押人员实行统一调度,从源头上消除一批隐患问题。
  另外,措施还提出,要强化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责任,要求危运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完整制作电子运单。
  “这是为解决危运企业‘挂而不管’的问题。”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高涌涛表示,凡未能提供电子运单或电子运单信息与装载业务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充装发货。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还率先建立起危运车辆事故“熔断机制”。凡发生较大以上或发生一般事故但社会影响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所属地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立即依法责令涉事车辆所属责任运输企业停业整顿。
  “涉事企业经申请并经所属地市交通运输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重新运营。”高涌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