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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未来在广州租房,租赁双方须网上实名备案

2017-09-18 09:07:00来源:南方网

  未来在广州租房,租赁双方须网上实名备案,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包括在内。日前,广州市住建委官网挂出《广州市房屋租赁网上备案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官方平台办理相关业务,需注册并且经过实名认证。而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为规范房屋租赁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征求意见稿规定,市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并为公众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服务。

  在网上备案方面,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当事先在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且经过实名认证。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将用于出租的房屋信息如实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由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初审,区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而针对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一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由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此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屋,由房屋经营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而在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经审核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的房屋,当事人可以通过该平台发布租赁信息。而承租人可以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发布求租信息,也可以查询该平台上房屋出租人的联系方式。

 

  链接

  如何办理网上备案?

  登录广州市房屋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录入相关资料,并上传以下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房屋权属来源文件或房屋来源资料;

  (三)房屋租赁合同。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广州;租房;实名

注意!未来在广州租房,租赁双方须网上实名备案

广州市住建委官网挂出《房屋租赁网上备案规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