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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方刑事检察部门去年核查800余人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

2017-06-08 12:3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6月8日消息(记者郑澍 官文清)8日,广东省检察院通报了去年以来刑事执行检察的工作情况,并公布了6个典型案例。通报指出,广东检方刑事检察部门去年共核查出800余人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其中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532人;查出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且逃匿或者下落不明282人。

  今年3月,广东省检察院将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刑事执行检察的“前身”为 “监所检察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对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等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实行监督。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和法律的修改,监所检察部门的职责在原有职责基础上新增了刑罚执行的同步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监督等14项职责。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这一名称,能够全面准确反映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责,也能够更好地体现部门名称、职责的一致性和法定性。

  广东检方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针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问题,去年4月,在广东省政法委的领导下,广东省检察院联合其他政法部门共同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活动,期间全省共核查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532人,其中被判处死缓1人,无期徒刑2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不满10年有期徒刑318人,拘役178人,除查明死亡22人外,已清理纠正356人。核查出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尚未收监执行且逃匿或者下落不明282人,已收监执行137人,其余公安机关已逐步启动上网追逃程序。例如惠州市院收监执行1名故意采取计划外怀孕方式意图逃避刑罚的罪犯,该犯因犯贩卖毒品、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其后再度通过怀孕企图逃避刑罚处罚,经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多次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其子女移交县民政部门收养,该犯被收监执行刑罚。

  广东省检察院还于去年8月组织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2013年以来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检察监督,检察重点对象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五类罪犯”。对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执行财产刑情况逐案核实,对确有执行能力而不执行的,向法院提出从严掌握减刑、假释的检察意见3821件,法院采纳3473件,采纳率为91%。

  2016年,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共立案侦查刑事执行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16件20人。

  严格规范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同步监督,维护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刑事检察部门始终坚持强化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执行的监督,对于其中的“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等重点案件严格把关,对有关证据材料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纠正违法提请减刑问题,切实做到在每一件减刑案件中都能够体现公平正义。

  去年全年,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共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5284件,法院裁定采纳检察机关意见达95%以上。

  此外,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力推进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35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541人,办案单位采纳检察机关建议4200人,案件量居全国首位,占全省同期逮捕人数的3.85%,有效缓解了羁押监管压力,同时保障了被羁押人的权益。

编辑: 官文清
关键词: 检察院;广东;刑罚

广东检方刑事检察部门去年核查800余人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

8日,广东省检察院通报了去年以来刑事执行检察的工作情况,并公布了6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