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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新政!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方可申请

2017-04-01 08:51:00来源:南方网

  据南方网报道,3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贯彻楼市限购新政。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告显示,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公告全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现将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1日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广州;公积金;楼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