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29日,广州市交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告称,因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签订的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将于今年3月31日期满,经营权将由政府收回。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4月1日起,在广州确定城市道路咪表泊位新的管理措施之前的过渡期内,合同期满的5295个咪表泊位将暂停经营和收费,市民可免费停车,但需按相关标识要求使用泊位。
截至今年2月28日,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和黄埔六个中心城区现有城市道路咪表路段195条、泊位5932个。其中,将暂停收费的咪表路段共183条,泊位5295个。交通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请务必在3月31日24时前完成停车泊位使用费的结算流程。
而位于越秀区的长堤大马路、大沙头路、六榕路、教育路、德政路、东湖西路、明月二路、光塔路、菊湖街和位于荔湾区桨栏路、杉木栏路、光复路的共12条路段、637个路内咪表泊位仍处于特许经营期内,继续由原咪表单位经营,收费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暂停经营和收费后的原咪表泊位将遵循“保畅优先、兼顾刚需”的原则,在过渡期内,由属地各区政府会同交警、交通、建设等部门对相关路段及泊位进行科学评估,并综合道路交通通行、道路工程施工、泊位使用率、周边停车布局及市民反映等情况进行有计划、分批次优化调整。
此外,广州市交通部门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路段、不同功能区的道路交通需求和停车需求的实际情况,试点设置夜间时段性泊位和临停快走区域。
在暂停收费后,对于可能出现的违法占用、违规收费、私划泊位等行为,广州市交通、发改、公安、城管、建设及属地区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并及时对外公布处置情况。交通部门还将成立路内停车泊位公众监督委员会,开展路内停车社会监督工作。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拨打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违法占用、违规收费、私划泊位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中心区停车泊位在时段、地域上仍存在供需结构性失衡等问题。对此,交通部门、属地各区政府将进一步挖掘可利用的停车资源,推广“互联网+停车”技术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停车场经营者合作推动“共享停车”,推进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在医院等重点区域逐步设置和完善停车信息诱导屏,并重点指导医院在预约挂号时同步推送附近停车泊位信息,为市民提供更便利的停车信息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