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骆骁骅)记者13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参照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的做法,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建设了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数据库(网址:http://basc.gdrd.cn),并于近期在广东人大网部署上线,向社会公众开放地方性法规电子文本查阅和下载功能。

  根据立法法规定,在省、设区的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社会公众若发现本法规数据库的电子文本与标准文本不一致的,应以标准文本为准,并可向数据库管理员(邮箱地址:yjzj@gdrd.cn)反馈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1979年以来,广东省和省内设区的市、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共有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276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13项,经济特区法规298项,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