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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9月缴费 标准:每人199元

2017-07-22 12:29:00来源:南方日报

  据南方日报报道,7月21日,广州市医保局发布消息称,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从2018年1月1日起享受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2018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

  广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按规定申报银行缴费账户,通过委托银行划扣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今年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才能享受新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通过委托银行划扣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请务必在划扣账户内备足资金;尚未申报银行账户的续保人员,请尽快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维护手续,避免影响后续缴费。”该局负责人表示。

  在今年9月升读小学一年级的城镇户籍学生(从化区除外),家长需于今年7月31日前到孩子之前参保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其办理停保手续。所需材料包括《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减员申报表》一份(街道提供、现场填写)和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按规定,除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参保或纳入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的学生外,其他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学生个人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编辑: 陈越
关键词: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9月;缴费

广州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9月缴费 标准:每人199元

7月21日,广州市医保局发布消息称,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