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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在深圳破坏共享单车 或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2017-04-28 15:47:00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深圳从4月20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互联网自行车定义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并规定公安部门依法对破坏、偷盗互联网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近几日,在深圳发生的几例破坏共享单车的当事人都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18日,深圳宝岗派出所抓获一起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事件。当晚20:30在上雪科技园附近,ofo小黄车运维工作人员在地面工作时发现一个中年女子骑着改装后的ofo小黄车。据报案的运维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车铃和车身初步辨认出来是ofo共享单车,后来根据车身"ofo"的钢印确认。经过了解,该名女子承认改装车辆并加锁,运维师傅随即向宝岗派出所报案,民警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女子对改装车辆的事实供认不讳,改装包括喷漆、卸锁、卸前后车牌、加装车后座、车前筐。最后警方立为盗窃罪,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宝岗派出所表示,对恶意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另行加锁、转移至非公共区域存放等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应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月22日13时许,在深圳宝安区西乡天虹商场附近,ofo运维工作人员发现一中年男子正在将路边摆放整齐的共享单车集中摔砸、丢弃在一起,ofo工作人员随即拍照取证,报案至西乡共乐派出所。警方经调查后,确定该男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以损毁公共财物罪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了解,该男子无正当职业,平时做黑摩的载人赚钱。

  4月22号早上十点,ofo沙井运维工作时发现沙井地铁站附近某公司营业厅门口,一穿制服的保安正在摔砸一辆小黄车,ofo工作人员随即上前制止并报案至万丰派出所。警方在调取监控录像取证确认后,判定该保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损毁公共财物罪,对该男子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深圳;共享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