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家庭注意啦!新的学生助学补助标准即将出炉,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今后3年,具有东莞市户籍的这两类家庭的在校学生均可享受相应的助学补助,根据不同学段补助金额不同,其中补助金额最高的为低保家庭的在校大学生,其每学年可以补助7500元。
目前,该《方案》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5月5日,相关单位和个人有意见赶紧提。
每年9月可提出申请
《方案》的补助对象为,东莞市户籍并取得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家庭在校小学生、中学生(含初中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以及东莞市户籍并取得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边缘家庭在校高中学生(含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技工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需要注意的是,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在申报时间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补助申请,如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家庭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申请表可网上下载
其中,申请低保家庭助学补助的学生需要提供《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低保证复印件及学校开具的在校学生身份证明;而申请低保边缘家庭助学补助的学生需提供《申请表》、《申请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简称《授权书》)及学校开具的在校学生身份证明;大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大一新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缴交单据。
上述《申请表》和《授权书》可登录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并下载。
在明确补助对象的同时,《方案》也明确了不给予补助金的情况,分别包括:学生(监护人)不提出申请;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中途退学或死亡等情况;公示期间被举报,经调查确定情况属实;其他不符合给予补助金的情形。
此外,已享受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助学补助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不包括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