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消息:日前,茂名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截至目前,茂名市审核办理了66811名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对4870名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职称教师进行了评审,评选出中小学高级教师1112名、一级教师1870名、初级教师407名,申报人数和通过人数均居全省第一。向省推荐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选25名,通过省正高级评审15名,人数排在全省地级市第一,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据了解,茂名市教育部门先后10多次深入市直、各区(县级市)中小学校调研,对全市中小学教师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岗位结构、职称结构、评聘矛盾等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为有效妥善解决茂名市4224名高、中级教师“高职低聘”存量问题,以及高、中级岗位不足影响新的职称晋升等两大难题,在坚决用足政策前提下,制定《茂名市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重新核定教师岗位,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或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视为不占岗。空出的新增岗位,用于优先解决“高职低聘”存量的47.5%后,再用于解决新晋人员经学校竞岗推荐1788人申报高级教师,推荐2661人申报一级教师。
同时,在评审过程中,认真对照国家和省的评价标准,在达标基础上,对长期在农村偏远山区从教的一线教师、临近退休或教龄30年以上的教师、九大主学科之外的小科目教师等三类人员实行适当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