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梅州4月11日消息(记者官文清 刘杰)今日(11日)上午,梅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梅州市兰轩叶氏宗祠清代圣旨匾额(经鉴定为三级文物)被盗案侦破情况。
据警方透露,近期梅州市公安局部署了代号为“梅安1号”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梅州全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打掉了一批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兰轩公祠清代圣旨匾被盗案是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例。
3月21日,梅州市公安局收到梅江区三角镇大坜村兰轩公祠叶氏宗族人员和海外乡亲联名来信,反映其宗祠内由族中人员叶某胜代为保管的先祖叶舒华获授的三块清咸丰、同治皇帝圣旨匾额,以及3副工6块对联竖匾和1块清末翰林游显廷题写的“退一步想”的横匾,共10块匾额被盗。据了解,历史上一家同时受两代皇帝授圣匾为数不多,此匾额是梅州历史文化的宝贵财富之一,市场估值近百万元。
接到联名信后,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钦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刑侦等部门迅速侦办,回应海内外乡亲的诉求。梅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由“市局、区局、派出所”三级警务机关联动,捆绑办案,仅用了3天时间即侦破这宗特大盗窃案,于3月24日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刘某隆,悉数追回10块匾额。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隆已被逮捕。
经侦查查明,2010年下半年,兰轩公祠叶氏宗族人员讨论决定将祖上传下的10块匾额统一交由叶某胜代为保管。叶某胜住在兰轩公祠侧的自建房,保管初期叶某胜一度曾有意变卖匾额,于是便授意刘某隆(其女儿的男友)寻找买家。2013年9月期间,刘某隆经人介绍联系到了买家邓某华。后经叶某胜同意,刘某隆从叶某胜的自建房内将一块咸丰年赐的圣旨匾额载走,并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邓某华,但一直没有把变卖款项交给叶某胜。
2014年,因征地拆迁,叶某胜一家从自建房搬离,由儿子叶某昌出面租住在江南怡华路新南大院,叶某胜将剩余9块匾额的放置在大院内的杂物间。刘某隆打听到情况后,趁叶某昌午休期间偷配其杂物间钥匙。2014年下半年,刘某隆先后两次从叶某昌的杂物间将剩余9块匾额全部盗走。刘某隆盗得牌匾后,分两次将上述牌匾卖给邓某华等人,得利11万元。2016年10月,叶氏宗亲要求叶某胜将其保管的匾额交回公祠时,叶某胜、叶某昌父子才发现杂物间的匾额被盗。
被盗物品悉数追回后,公安机关委托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中4件文物为珍贵文物,属于国家三级文物,3件6块为一般文物;经广东省文物艺术品行业协会专家估价,这批被盗匾额文物价值为人民币80.8万元。
案件侦破后,广东省文物局专门发出感谢信,对梅州市公安局侦破这起文物盗窃案表示祝贺,对打击盗窃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弘扬文化的举措给予高度肯定和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