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郑柱子 摄)

 

  央广网深圳7月29日消息(记者 郑柱子)7月28日,深圳举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综合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导了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强险)。

  据悉,深圳是国家环保部确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之一,2018年9月就已开始环强险试点工作,但试点版本的环强险存在保障内容不统一、责任设定不合理、费率制定不科学、风险防控服务缺失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涉污企业的投保意愿。
  今年7月15日,《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要求相关涉污企业投保环强险。对拒不投保或者续保的单位,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未按要求投保或续保的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投保或续保,拒不投保或续保的,处保险费三倍罚款。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强制投保范围、保险责任,全市实施统一的最低责任限额。产品纯风险损失率的测算以深圳企业过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数据为基础,参考了全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数据及外部环境事件数据、生态环境部重大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事件的件数,以及全国发放排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数。平均费率较过往产品下降超过三成,保费显著降低。
  记者了解到,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综合改革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突出强制性,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写入《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是目前全国唯一通过立法确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城市。二是突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风险预防功能。三是突出保障性,创新设计了全市统一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全方位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四是突出系统性,与现行的排污许可管理、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应急预案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进行衔接,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衔接。 
  随着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落地,接下来深圳将动员和组织纳入强制投保范围的企业投保,力争2021年9底前实现名单内所有企业应保尽保,足额投保。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和标准规范,探索构建综合、立体、系统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助力企业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同时,还将对此次改革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的“深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