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广网上海10月22日消息 上航日前与10名辞职的飞行员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辞职的飞行员机长(含接受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赔偿上航各类费用200余万元;副驾驶赔偿上航各类费用100余万元。
2007年8月,上航公司飞行员机长、副驾驶等10人,先后递交了辞职信,从同年9月就不再上班了。上航公司则表示“不同意辞职请求,由此提起诉讼并开出总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的索赔额。
主审法官表示,在用工制度立法上,我国没有对飞行员跳槽作专门规定,也不同于一些外国对飞行员实行交纳转会费制度。为了兼顾飞行员机长、副驾驶和用人单位的利益,法院方面给足涉诉双方举证期限,经过法院调解,10名飞行员机长、副驾驶就与上航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