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单位:
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主办,经济节目(广播)工作委员会协办,南京人民广播电台承办的“2009年度经济广播节目创优评析”,将于2010年4月下旬在南京进行。本次活动根据广协办字(2006)1号《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关于规范专业委员会节目创优评析活动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批准的《经济广播委员会节目创优评析章程和实施细则》及《中广协会经委会全国经济广播节目创优评析办法》执行。请各会员单位提前准备,并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送评节目寄达南京人民广播电台。
本次活动根据中国广电协会关于整顿评比活动的指示精神,报会长办公会同意,由经济节目(广播)工作委员会会长、顾问、副会长及部分常务理事单位总监、传媒专家、学者组成的评析委员会,于2010年4月下旬在南京对会员单位选送的节目进行评析,并推荐我会参评2010——2011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的节目,评析结果在2010年经广协会年会上公布。
一、评析项目(仅限新闻类)
1.十佳栏目:时长不限,各类栏目皆可参评(不包括子栏目)。栏目开播一年以上,每周播出不少于一次。定期定时在固定频率播出,有固定名称、标识、开始曲、时长和主持人。一旦获奖,视为全年度栏目整体获奖。曾获得“十佳栏目”称号的栏目也可报送。除认真填写推荐表外,还应报送以下材料:
①栏目介绍及年度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含栏目定位、形式体裁、风格特点、受众反映、社会效果及安全播出等内容);
②栏目覆盖地区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
③报选年度每月第2周任意一天播出的作品标题,共12期,请注明具体播出时间;
④上、下半年各1个代表作的文字稿及录音。该代表作不得再参评其他项目。
2.消息:报道年度内发生的事实性新闻的作品。时长4分钟以内。须提供节目完整文字稿及录音。
3.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30分以内(含30分钟)。须提供节目完整文字稿及录音。
4.评论:对社会关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议、评论、分析的新闻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长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须提供节目完整文字稿及录音。
5.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事件、人物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时长不限;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连续刊发的“追踪式”的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节目。时长不限。优秀节目推荐表中应注明是系列还是连续报道;并提供2000字以内的报道简介(含完整的作品目录);须在首、中、尾三部分中各选一篇代表作,报送代表作完整文字稿及录音。
6.大型节目和现场直播:大型节目指大型综合性节目、特别节目、纪念性或战役式宣传报道。时长在60分钟以上,审听30分钟。现场直播指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响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响资料不得超过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时长不限。优秀节目推荐表中应注明是大型节目还是现场直播;并提供2000字以内的节目或直播简介;须报送节目或直播的完整文字稿、起始1小时及结尾5分钟的节目录音。
7.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以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为主,连线谈话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4,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时长60分钟以内,审听30分钟。须提供节目完整文字稿及录音。
二、具体要求:
1、参评资格:已交2009年度会费的经济节目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有资格选送节目参加评析。
2、节目播出时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3、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人数:消息、评论作品不超过2人,专题、访谈节目不超过4人,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大型节目和现场直播、十佳栏目不超过6人。
4、《十佳栏目推荐表》及《优秀节目推荐表》需加盖送评单位公章,除“备注”栏外不得为空。每个节目录制一盘CD,标明节目类别、体裁、名称、节目长度、参评台名称,稿件及文字材料打印10份。以上表格、文字材料须另附电子版。
5、参评节目数量:按《中广协会经委会全国经济广播节目创优评析办法》执行,会长台和中央台,省、直辖市、自治区台和副会长台不超过6个;副省级城市台和常务理事台不超过5个;地级市台不超过3个,县级台不超过2个。
6、2009年重大新闻事件较多,各会员单位参评作品竞争激烈,请各台遵照导向正确、可听性强、制作精良的标准,认真组织本单位初评工作,并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数额报送作品,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通过初评。
7、节目送评截止时间:2010年4月10日(以到达日邮戳为准)。请尽量用快件邮递。请寄: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358号广电大厦1602室南京经济台汪明收,邮政编码210001。联系人:汪明15996257695。邮件请注明“经济广播参评作品”。表格、材料电子版请EMAIL至:120788024@qq.com
8、本次节目创优评析对参评作品收取节目参评费,200元/篇,用于评析会务及证书购买等。节目参评费请通过邮局于4月10日前汇到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邮政编码100866。请在汇款单上注明“2009年度节目参评费”字样,并注明参评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回函地址。参评费收到后由协会工作人员开具发票寄回。
9、参评作品文字稿及录音恕不退还,中广协会经委会有权出版(包括书籍和CD)、播出所有获奖作品,使用时不再征求原作者同意。凡送评者即为认同本条款。不认同者,应作书面申明。
附件下载:
2009年度经济广播节目创优评析优秀节目推荐表
2009年度经济广播创优评析“十佳栏目”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