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9月16日消息 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在全国676个试点县(市、区)中,福建24个县(市、区)入选。

光伏产业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主力军。

自我国提出“双碳”战略目标后,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就是其中重要一项举措。试点范围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分布式发展好的省份!

2023年前,公共机构、工商业厂房、农村屋顶建成光伏发电的比例分别达到50%、40%、30%和20%的,将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开发示范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福建部分)

闽侯县、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龙海区、漳浦县、南靖县、平和县、诏安县、云霄县、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县区、宁化县、涵江区、仙游县、建阳区、延平区、浦城县、顺昌县、建瓯市、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