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福建省水利厅获悉,今年福建省累计争取中央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资金1.56亿元,省财政安排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资金3.4亿元,截至11月底,全省已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42.02万亩,占下达任务的121.01%。

  超额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得益于工作抓得实,高位推动,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政策配套,措施得力。

  2019年2月,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提出工作目标,到2020年,两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万亩,至“十三五”末全省水土流失率控制在8%以内。同时,确定了突出长汀“一个示范”,实施安溪、南安、平和、诏安“四地攻坚”的工作部署,提出力争到2020年,长汀水土流失率降至7%以下,4个县(市)水土流失率降幅均达2.5个百分点以上。

  “四地攻坚”的工作重点,分别是安溪的茶园坡耕地和崩岗治理、诏安的林分结构改造和果园坡耕地治理、南安的茶果园坡耕地和矿山迹地治理、平和的蜜柚园坡耕地和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开拓创新,寻找“绿富美”之路。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省领导挂钩帮扶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制度,67个省直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点对点帮扶,省委书记、省长带头挂点,坚持定期到挂点现场调研办公。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追加3亿元,专项用于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

  除了发挥政府的作用,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出台《关于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实施方案》《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崩岗治理的若干措施》《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水土流失治理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在政策的引导下,民间资本逐渐成为水土流失治理的又一支生力军。

  2018年起,在安溪、宁化县探索开展“以奖代补”试点建设项目。安溪实施“以奖代补”试点两年来,奖补项目上级奖补资金2000万元,吸引建设主体投入配套资金合计1767万元,实现了资金投入最大化。

  尽管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取得很大成效,2018年底,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已降至7.97%,但由于自然灾害和开发建设影响,省内每年还新增不少水土流失面积。

  为了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福建省将重点采取“三项措施”:突出高水平保护,有序改善生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范围,从源头上预防水土流失;实施高质量治理,有效减少存量,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治理成效;实行最严格监管,有力遏制增量。同时,加快推进“数字水利”水土保持信息化子系统的数据库建设,构建水土保持“一张图”,以水利信息化驱动新时代治水兴水和行业监管体系现代化。(记者 黄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