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出台《福建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19年至2020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将公办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以上财政每年补助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改造、扶持办园等方式新开工建设200所公办园,加大对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的扶持力度。

  到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8%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原则上达到50%,学前教育普惠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40%。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35年,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方案明确,福建省将大力加强公办园建设。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偏低的地方,将在落实省级补助项目的同时,自筹资金每年新建一批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军队停办的幼儿园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实行属地化管理,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各地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前,城镇小区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与此同时,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地方政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投资、普惠办园”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各市、县(区)要按照省级加强普惠性民办园认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等实际,制定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具体标准,出台具体方案,每年认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园。

  方案强调,全省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严格依标配备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鼓励无法增编地区率先探索实行幼儿园“人员控制数”管理。

  今后,福建省将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办好幼儿师范高等院校,支持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水平综合性高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完善培养层次,扩大招生规模。到2020年,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年招生规模达到8000人以上。适度发展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建立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质量认证和保障体系。严格师范专业准入,不再批设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已开设的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重点培养保育员。(记者 许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