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 日前,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要求;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城市更新”是指根据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的活动,以实现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在城市更新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护;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他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类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保护类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实施方案还应包括保护方案与实施计划。

城市更新范围内涉及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城市更新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住建、发改、资源规划、文化旅游、文物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更新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办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定立项、土地、规划、建设、财税、文物及其他与城市更新相关的配套政策。

《办法》要求,城市更新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多方参与、量力而行、成果共享、防范风险的原则,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特色文化,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严防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延续历史文化传承,推进城市持续有机更新,促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