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11月18日消息(记者张志)《2021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重庆“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为助推重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让更多人享受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生态红利”。11月18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对外宣布,已获通过的《重庆市永久保护绿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解读会现场(央广网发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明确“三园”为永久保护绿地

城市绿地是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幸福指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永久保护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符合城乡规划,生态功能、服务功能突出,具有长期保护价值的绿地。

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处处长 姜宝昌介绍,《办法》共13条,主要围绕永久保护绿地的管理部门和职责、确定范围、申报流程、名录管理、标识设置、禁止行为、管护制度、用地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

重庆城市绿地(央广网发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在制定过程中通过研究具有长期保护价值的绿地类型,《办法》明确了永久保护绿地的确定范围:城市生态公园、市直管公园、历史名园确认为永久保护绿地。

实行名册管理

据介绍,《办法》明确永久保护绿地,由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与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调,拟定辖区范围内新增永久保护绿地的名录,上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论证确认,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整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向社会公布。

《办法》还规定重庆永久保护绿地实行名录管理,对包括永久保护绿地名称、所属行政区域、规划用地性质、绿地类别、四至边界图、面积、确认时间、养护管理责任单位、投诉举报电话等基础信息建立档案,完善管理信息,并定期更新。

永久保护绿地Logo(央广网发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同时,《办法》规定“永久保护绿地经确认公布后,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在永久保护绿地的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格的告示牌”。据了解,统永久保护绿地LOGO、告示牌样式以及内容,都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统一设计。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对永久性绿地的保护,防止永久保护绿地因各类城市建设项目随意侵占,《办法》明确永久保护绿地应当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永久保护绿地的范围、用途和用地性质。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确认程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与一般公园绿地的区别

据介绍,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五十七条:“永久保护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符合城乡规划,生态功能、服务功能突出,具有长期保护价值的绿地。”

与一般公园绿地相比,永久保护绿地有更严格的保护措施,非特殊原因(主要是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非经严格程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不得占用和变更永久保护绿地用地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