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法律不缺位但执行不到位
2015-11-10 00:29: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岳屾山律师认为,法律并不存在缺位,而是执行过程中不到位。
立法机关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在涉嫌欺诈和消费陷阱方面都有一些规定,各个部委也有相关的法规。但规定在衔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推诿的情况,尤其是工商局,应该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要及时有效的来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而不能进行推诿或者是拖拉。
消费者方面,应有多的维权渠道,首先可以跟商家进行协商,之后可以像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向工商部门和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甚至向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而诉讼涉及到证据保存的问题,之前价格证据保留和之后价格的对比,是消费者需要进行举证的,掌握证据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次,诉讼涉及到鉴定,买到的货品如果发现是假货,需要进行鉴定,但现在很多鉴定机关只接受单位的委托,不接收个人送检的话,因此只能通过打官司的时候申请人民法院去鉴定。
因此通过法院诉讼的时候往往费时费力。
编辑:吴海波
关键词:专家观点;法律;不缺位;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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