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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调查:国企改革薪酬谁说了算?员工如何持股?

2015-09-15 00:30: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昨日正式对外公布。《意见》共分八章三十条,在总体要求、分类改革、国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而随着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出台,地方国企改革也正在加速。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上海、湖南、天津等20多个省区市出台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省级地方政府正加快国企改革措施落地,部分地级市也在制定国企改革方案。本次《意见》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企业改革中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焦点一:国企薪酬谁说了算?

  据记者调查,中央部门和地方省级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已从2015年1月开始实施。改革前,部分央企负责人年薪达到100多万,水平高于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更远高于副部级公务员10万元左右的平均薪酬。

  据了解,改革后,国企负责人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或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年终奖)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负责人基本年薪的一定倍数内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内确定。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组宣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姜宏瑜告诉记者:“我们这次降主要是两大块,一个是公司集团机关所有人全部降,分了3层。领导班子按照当月基本年薪标准40%降薪,高级以上的管理人员按照季度、月度绩效奖降35%,机关享受副处级以下的科员降30%,一线的工人暂时没有降,从今年的5月1日开始执行。”

  采访中,不少普通国企员工坦言,对其收入并不满意,尤其绩效考评不尽合理。担忧最新《指导意见》的出炉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

  对此,记者获得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的回应。张义珍表示:“不会的。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全面方案,对于过高偏高收入要调整,对于整个工资结构和收入水平是一个规范,有关问题还会进一步研究。”

  据了解,针对薪酬问题,《指导意见》作出了差别化规定。对于企业领导层,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方法。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而对员工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及用人机制,《指导意见》给出了诸多“红包”和“利好”,并支持企业依法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等。

  采访中,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保健云表示,原有的国企负责人薪酬体系不健全,有的过高,有的降薪后又过低。这使高管对未来的预期不稳定,对企业忠诚度降低,长期来看,对企业经营不利。这次的差异化薪酬设计充分说明中央意识到稳定、高效、廉洁的高管队伍作为人力资源保障,对国企改革推进的重要性。通过国企高管薪酬体系的完善,能够带动系统内其他领域,如国企内部治理与外部市场等方面的改革。

  焦点二:国企员工持股如何推进?

  据记者了解,《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出了明确部署。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吹风会上强调,这一过程中要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在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多领域、多方式、多途径推进。

  连维良特别提及,要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连维良说:“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据了解,作为中国最大的港口企业,上港集团今年年初启动了全国首个国有控股企业的员工的持股计划,七成以上的员工拿出自己的积蓄认购了定向增发股份,从而成为集团股东,共享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上港集团司机吴应明告诉记者,以往说起国资、国企改革,他总觉得这是国家大事,跟自己管理不大。然而此次推动的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他参与了上港集团的员工持股计划。这也让他这个普通员工得到了实惠。

  吴应明说:“买了5万股吧,到现在应该已经赚了十几万了吧,现在的话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活忙了,那肯定公司的效益也上去了,在股票上面也能反应出来。”

  据记者了解,自去年年初开始,上港集团6亿一稿最终敲定,企业员工自掏腰包,以每股4.33元的价格认购定向增发的股票,这个价格是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20个交易日,集团股票均价的9折,为了确保其他股东的利益,增向增发给员工的股票必须锁定3年,这个让员工长期持股与企业共同发展的计划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得到了广泛认可。

  另据安徽滁州的一名国企的普通员工小谢告诉记者,国企改革方案实行员工持股应该是一种激励。但是由于现在股市行情不是太好,小谢认为,如果员工持股,就会承担一定的风险,但也会有挑战和机遇,他最关心的是分股是否公平。

  小谢表示:“主要担心的就是一些每个人的分股能不能严格按照的法律程序,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个才是我所关心的问题。”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对于此次国企员工持股改革,仍然有许多企业员工对持有股权一事基本上是一无所知。焦作市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张世线告诉记者:“员工,员工没有股份,现在都是领导,领导有股份。”

  据了解,在河南省焦作市,国企混改工作基本上都是停滞不前,焦作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申恒峰对记者说:“现在地市企业没有好的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一些老的企业现在都是半亏损状态,好多都是亏损状态,所以基本上员工持股这一块初步调查了一下基本上推展不开。省政府这块正在拿试点,但是还没有具体开展。”

  申恒峰还告诉记者,他们也做过一些尝试,但是效果都不明显,目前焦作市国企混改工作推进困难重重。

  专家意见:引入员工持股要坚持“三原则”

  采访中,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告诉记者,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员工持股制度,应该坚持激励相容、增量分享和长期导向的三个原则。

  首先是“激励相容”原则。这要求员工持股方案在保证员工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也实现了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只有在股票价格、持有比例、持有期限、退出机制等方面设计得当,才有可能产生这种“激励相容”的效果,使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发展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否则会造成激励过度或激励扭曲的问题,从长远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其二是“增量分享”原则。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不能够将现有的国有资产存量作为员工持股的来源,要着眼于“分享增量利益”。也就是说,设计员工持股制度,不允许将原有的国有资产存量去和员工分享,而允许将企业增量效益、尤其是那些明确是由于员工努力而新创造出来的企业超额收益用作员工分享。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这将更加有利于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资产总量,实现国有资产和员工利益的“双赢”。

  其三是“长期导向”原则。大力发展混和所有制的背景下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应该仔细考虑如何将长期导向原则植入职工持股制度之中。在制度设计中,不仅要对持股员工的工作年限提出要求,还要规定员工持股时间,尽可能延长员工持股时间。

编辑:吴海波

关键词:国企改革;薪酬;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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