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员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岳认为,给特殊儿童建立独立的教学点,让他们单独入学并不是好办法。
“这是一种比较功利的做法,或者说是一种比较着急的做法。从长远来,这些孩子好像短时间内有学上了,但实际上他们被明确地贴了标签,被分割开来。”王岳表示。
他认为更好的做法应该是政府牵头,特别是相应的专家拿一点时间去做相关的宣教和这些学校老师、学生家属的教育工作,这种沟通更有必要。
王岳认为,我国对于患有传染病的特殊人群的保护有一个很重要的渠道,就是立法。但是,我们的法律条文中,很多对权利的保护停留在口号性的立法上,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渠道的规避。
“我们的很多的卫生立法都是像政策口号一样写了一个条款,说我们不能歧视艾滋病病人,我们不能歧视传染病病人,但是歧视了又怎么样?我们的法律条款当中只规定了权利和义务,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救济渠道,就是当我作为一个麻风病病人或者是孩子的家属,我觉得我子女受教育权利受到侵害我有什么寻求救济,侵害我权利的学校,包括老师和学生的家长,他们又有什么对应的法律责任,法律里没有明确。”
“我们应该借鉴一些国外的做法”,王岳说。他认为很有效的一种方式是去为这种歧视的权力保护发挥一些社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法律援助组织的作用,比如可以成立专门维护这些受疾病歧视的弱者的威权组织,或者将它纳入到政府的法律援助范畴,这样就很容易提升被歧视的弱势群体的威权。
来到大陆来帮助麻风病人后代孩子的台湾女记者张宜平有这样一段表达,“我比较乐观地认为,所有的问题在十年内就会解决,麻风村的孩子们慢慢会被社会接纳,这是可以预见的。”消除歧视,这种乐观和进步,显然需要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