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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沈阳城市总体规划:塑造具东北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

2017-07-15 10: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15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了关于批准《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指出,要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沈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关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全文中指出,沈阳是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把沈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通知指出,要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沈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47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72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20平方公里以内。要加强沈阳经济区各城市分工协作,发挥沈阳市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通知提到,要加强对棋盘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沈阳故宫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景观风貌区周边的建筑高度,保护城市整体山水格局,塑造具有东北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市风貌。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沈阳;城市规划;地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