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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 拟成立安全审查委员会

2017-02-09 10:0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9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公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将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统一组织网络安全审查工作等。

  意见稿明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协调网络安全审查的相关重要问题。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将借鉴国外做法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而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网络安全审查专家委员会,对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安全风险及提供者的安全可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网络安全审查不是行政审批,是对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实验室检测、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背景调查等相结合的原则。

  哪些产品和服务需要审查?是不是党政部门所用产品都要审查?意见稿提出,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使用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并不是所有的都需要。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这其中是有条件的,而且重点审查的是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判断是否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主要看产品和服务使用之后,是否会危害国家政权和主权安全,是否会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会影响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其他的重大利益。

  从党政部门所用产品来说,意见明确,党政部门以及重点行业优先采购通过审查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采购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表示,如果某个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到国家安全,被列入“黑名单”就不能采购,并不是说党政部门以及重点行业采购的所有网络产品和服务都要审查。

  有人质疑,网络安检是在搞贸易保护壁垒,真的是这样吗?另外,网络安全审查和网民有什么关系?意见稿明确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会影响到国家安全的,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的实施其实是证明企业安全性、提高用户对产品信心的机会,网络安全审查不但不会对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造成障碍,反而会因审查制度的实施,提高用户对产品安全性的信心,促进企业产品市场的扩大。网络安全审查也将对国内外产品和企业平等对待,不针对特定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和服务,也不会限制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和网民的关系,意见稿明确,将重点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和可控性,主要包括产品和服务被非法控制、干扰和中断运行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依赖实施不正当竞争和损害用户利益的风险等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告知所有普通网民,不得利用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来非法获取用户信息,不能损害每个用户对自己信息的自主权和支配权。

编辑: 朱琪
关键词: 网信办;网络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