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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央广新闻

广告法修订草案:烟草广告将被严格限制

2014-12-24 10:25:00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备受关注的烟草广告,此次修订草案有哪些严格规定?

  上一次人大常委会审议广告法修订案的时候,与会人员对烟草广告的讨论也是比较多,这也是大家相对来说比较关注的一点。广告法这次是常委会的二次审议,在初次审议之后,对广告法修订草案做了一些修改。这一次修改对烟草广告做了进一步、更严格的限制,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在草案里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讯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学校、建筑工地地带、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这次的修订草案又加了禁止设置橱窗烟草广告。另外,这次修订草案还增添了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或者招聘信息等启示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的名称、商标、包装、装璜以及类似内容。比如某某烟厂招聘或迁址更名,它对外宣传中就不得出现香烟品牌的名称,或者类似的信息。草案中还规定,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璜以及类似内容。这次修订草案中还规定,经过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的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吸烟的形象,不得诱导、怂恿吸烟,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吸烟有利于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等,不能使用低焦油含量、低危害等用语,并且应当显著地标明“吸烟危害健康”。

  从世界卫生组织控烟角度来讲,在广告的问题上,中国相对其他国家来说做得是比较好是。但是目前我国还是在室内禁烟,包括全面禁烟方面还是比较难。

编辑:李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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