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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工程消耗大量公共财政 专家建议追究决策者责任

2014-10-16 11:4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0月16日消息(记者曹博 冯悦)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山西的申维辰到广东的万庆良,很多落马官员都与“政绩工程”密不可分

  记者近日探访多地著名“政绩工程”发现,处置这些“政绩工程”继续消耗大量公共财政,同时,当地政府还在为其不良社会影响付出后续代价。

  在云南,今年6月,河口斥资2.7亿元建设的“文化长廊”在建成3年后,又花费3亿元拆除。

  在广西,按照规划,柳州斥资7000万元建设的柳宗元雕像建成后将高达68米,可以360度旋转。这座被称为“国内最高的人物铜像”的项目尚未建成,9月起就已被拆除。

  在湖北,位于鄂西山区的房县耗资8000万元建新行政中心建筑群,“形似世博会中国馆”的豪华办公楼群超批复投资3000多万元、超面积近1800平方米。由于项目资金来自政府举债、开发商垫资建设,因此,目前以及未来很长的时间,政府都需要继续为巨额负债还钱。

  在安徽,国家级贫困县灵璧县,长达8公里的景观大道两侧共有3排路灯,采用唐代宫灯样式路灯每隔30米一盏,合计近千盏,一年就要“亮”掉约300万元电费。整改“豪华路灯”需要大费周章:首先要将路灯间距扩大,将多余路灯一一拆移;为进一步节能,新建路段需全部采用风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和LED新型节能光源结合式路灯;此外,还要采取调控等技术手段分时降低功耗、电费,花费同样不菲。

  那么对于明显失当的“政绩工程”,应该如何科学合理的处置呢?

  记者了解到,目前,虽然一些贪官的腐败案都涉及了“政绩工程”,但另一方面,有些被曝光的“政绩工程”的决策者,不仅没有受到处理,反而继续得到升迁。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院长肖滨认为,近年查处的案件中,不少贪官都与大拆大建有关,遏制重复建设、超前建设,根本上要改变政府用钱“一把手”说了算的现状。同时,处置“烂摊子”不能遮遮掩掩,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追究财政责任。

  肖滨建议,对于明显决策错误的决策者要真正追究责任,同时还应切实追责、取缔违规工程的审批和建设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持续为其埋单。

  一些基层干部和专家表示,“反四风”使得摆花架子的“政绩工程”得到遏制。但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就发现600多个问题工程数量,规划缺位之严重,决策教训之深刻,应引起各地领导干部的深刻反思。

  “处置‘政绩工程’的过程中,特别要加强对项目资金来源的审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俏认为,对违规举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在下年度对财政专项资金惩罚性削减;对招标程序也要追查到底,向违规承包方索赔;闲置的豪华办公楼可合署办公,或通过租售资产市场化解决。

  刚刚收官的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中央已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表明,持之以恒“反四风”已将治理“政绩工程”作为长期任务。

编辑:李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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