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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土地改革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2014-10-18 09:5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意见》提出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户拥有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取得良好效果。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大量人口和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也已基本成熟。

  韩长赋:土地承包改革之初,是所有权和承包权实现了一次分离,既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又保证了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变。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实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序地流转土地经营权,这就既放活了土地的经营权,又保障了承包农户的权利。

  相比过去的农村土地制度,《意见》着眼于通过“三权分置”,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土地有序流转,方能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只有通过规模经营、改变过去每家每户“一亩三分地”的局面,种地的比较效益才能显著提高。韩长赋强调,制度之变必须平稳推进。

  韩长赋:我们既要推动土地流转,又要引导它有序流转;既要发展规模经营,又要引导它适度规模;既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又要继续扶持经营自己耕地的承包农户;既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又要防止对农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的挤出效应,防止出现土地的非粮化、尤其是非农化。说到底,我们推动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既要解决农业问题,又要解决农民问题。

  发展股份合作,促进要素流转,中国农村土地改革30年后再出发。农民有哪些期待?

  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确实存在一些土地流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地方的农业部门也总结了一些,农民的需要和期待。比如说:

  一要尊重农民的选择。对待土地经营流转,政府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干预过多,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对是否流转、流转给谁和怎样流转,充分尊重承包户的选择权,决不能用行政手段包办代替。  

  二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更加清晰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职能责任。搭建高质量服务平台,开展土地流转咨询、登记、变更、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逐步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程序,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查处违法流转行为。  

  三要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动民间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通过这些组织,为规模经营提供行业规范标准制定、财政补贴分配等推公共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扶持规模经营发展。为农户提供产供销各环节的优质服务,同时为专业户和经营公司创造条件,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加快发展步伐。  

  四要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农民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基层是改革探索的沃土,要充分尊重和积极引导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土地流转形式,比如土地信用合作杜、土地银行、土地托管、市民农园等等。  

  五是完善配套政策及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后,改变了原有的经营组织形式,相对于目前以适应农户家庭经营为主的法律政策和菅理规范,都存在一些“空白点”需要进一步配套完善。

编辑:李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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