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生活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中国之声 > 央广新闻

“立二拆四”受审曾揭底网络事件营销和危机公关

2014-09-29 12:2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9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受审的吴某,被指控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委托,为这两家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而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经营案8月14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杨秀宇供述了如何通过网络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非法删帖替人消灾牟利。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网络有偿为杰士邦公司等公司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杨秀宇决策下,收取某医药公司220200元,由卢梅负责删除负面信息。杨秀宇供述:

  杨秀宇:主要是公司原有的老客户,在企业出现危机后会找到我公司,由我跟客户签订合同,我指派卢梅作为主要的执行负责人,让她负责完成对客户的舆情监测、删帖、和发正面稿件覆盖等工作。

  除了危机公关,“事件营销”是“立二拆四”最擅长的经营手段,也就是通过制造事件或话题引发网民和社会关注,从而达到商业炒作的目的。其中为了让画家安某某出名、为了炒作旅游公司奥运奢华游旅游项目,杨秀宇分别收取19万元,策划了“僧人船震”以及“杨紫璐干爹888万元包机直飞伦敦看奥运”的闹剧。随着越陷越深,杨秀宇渐渐没有了底线。

  杨秀宇:一开始的时候对自己还有一个要求,首先不能拿生命尊严进行炒作,第二不能挑战道德底线,第三不能虚假,但是到后期,由于我沉迷于网络,我也炒作了一些虚假方面的事件。

  公诉机关认为,依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告四方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辩护人为被告单位做了无罪辩护,对被告人做了从轻辩护。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张乔作者: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头条推荐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