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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央广新闻

法院预计:单独二孩政策后涉女职工“三期”保护纠纷将增

2014-03-06 14: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一中院、北京二中院今天(6日)分别通报涉及女性劳动者生育权、劳动权益案件审理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北京一中院通报,近三年来受理此类纠纷110多件。北京二中院对近三年审结的涉及女职工婚育权民事案件进行调研也发现呈逐年上升趋势。法官分析,在国家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后,预计因女职工“三期”保护有关的纠纷将会明显增加。

  法院调研显示,单位不按月足额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不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普遍存在。争议发生后劳动关系正常存续比例较小。北京二中院今天就终审判决了一起案件,梁女士与灯具经营中心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灯具中心没有为她缴纳医疗及生育保险,她在灯具中心实际工作5个月后因怀孕身体不适,长期因病遵医嘱休息,之后能够上班了,公司却以她旷工三天为由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法院终审判决灯具经营中心支付梁女士各项工资损失、医疗费等共计22000多元。

  法官首先建议女职工多关注多学习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产的,可以享受产假,但是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等待遇。另外,建立劳动关系时,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条款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违法违规及不合理的内容及时提出异议,发现自己怀孕后,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不缴纳生育保险,不发或者少发工资的情形,女职工可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发生用人单位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形,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同时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交涉维权;若双方矛盾难以协调解决,在一年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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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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